Sunday, May 10, 2009

五项约束未恢复全面自由


据悉这三名兴权会领袖与之前获释的两名兴权会领袖即耿卡哈兰和甘纳巴迪一样,在获释后仍未全面恢复自由,必须遵守警方所订下的五大条件,即在1年内不得对外发言、不得接受媒体访问、不得出席任何场合、必须定时向警方报到,更不能离开其住家范围。在成功发动三万名印裔上街举行抗议后,五名兴权会领袖在2007年12月13日遭警方援引内安法令逮捕。政府是以他们与斯里兰卡的淡米尔之虎游击队有挂钩,威胁国家安全为由,而扣留乌达雅古玛、玛诺哈兰、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和瓦山达古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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