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1, 2009

高庭裁決尼查是霹州合法大臣


吉隆坡)高庭今日(週一,5月11日)裁決,民聯的拿督斯里尼查是合法的霹靂州務大臣。
高庭也發出庭令,禁止贊比里執行大臣的職務。
高庭法官在作出判決時說,在霹靂州憲法16(6)下,霹靂州務大臣給予蘇丹勸告解散州議會,但州議會沒有提呈及接納對尼查不信任動議,意味州議大臣並沒有辭職,因此州務大臣的職位也沒有懸空。
高庭發出庭令贊比里解釋及給予資訊,到底他(贊比里)在甚麼權利下擁有州務大臣職,以及執行大臣的職責。
高庭宣佈贊比里沒有權利持有大臣職,也不是霹靂州務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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