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30, 2009

85%触犯交通规则者贿赂交警


安华表示,根据警队内部调查显示,高达85%触犯交通规则的人士企图贿赂交警,因为贿赂警员,要比支付罚款来得省事与省钱。他说,一旦交警开口索取的贿金数额,从50令吉到100令吉不等,但是开单罚款却要50令吉至300令吉。“这种风气在全国盛行,只是很少人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安华表示,那些拥有重型车辆的公司,则每月定期付款给各州交警总部警员。“为了瞒住反贪污委员会与公众人士的视线,警方照旧发出POL 257传票,以便显示警方没有偏私的对付所有罪犯。”“这种行径已经有很多年,至今依然非常猖獗。因此,我们看到有许多警方人员与高层,享受与他们收入不符的奢华生活。”安华甚至还揭露,运输公司如罗里、载客巴士、旅游巴士、学生巴士等,都会在每个月初或月杪,派出中间人与交警代表接洽,以便按期付款。一些警区主任甚至拥有本身独立的中间人收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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