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7, 2009

雪州大臣卡立起訴3造誹謗

雪蘭莪州務大臣丹斯里卡立今日(週一,4月27日)入稟高庭,針對被指購買牛隻及維修車輛濫權的事件起訴3造,即大馬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阿末賽益誹謗、反貪污委員會及大馬政府。
入稟書指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在2009年2月21日發表誹謗性的言論,並刊登在《新海峽時報》封面及第二版面,題為“卡立陷入牛及車的困境”(Khalid in hot water over car and cows),以及“有證據顯示卡立濫權”(There is evidence Khalid misused powers)。

入稟書指出,上述的報導影射起訴人卡立不誠實、涉及貪污、不可信任及不稱職的政治人物、沒有資格擔任公職、沒有原則、涉及罪行、沒有道德,及濫用職權。

入稟書強調,答辯人的言論是虛假及存有惡意,有關言論不但威脅和誹謗起訴人,更違反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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